不受欢迎的人:各国如何驱逐外交官

你好,我是 William Blackstone Internacional 的客户关系联络员 Veronika Asis。.

以下分析属学术性质,仅供参考,不应被视为法律建议。今天的主题是

不受欢迎的人是什么意思?

不受欢迎的人 “的字面意思是 ”不受欢迎的人"。在外交实践中,它是接受国用来禁止外交官以外交身份入境,或要求已经驻留的外交官离开的法律标签,因为东道国不再接受他们作为代表。. 

有两点经常被忽略。首先,这一概念涉及的是同意,而不是证明:即使东道国没有公开指控具体的违法行为,它也可以撤销接受。第二,该机制可在抵达前使用。第 9 条允许在某人进入接受国之前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领事条约中也有类似的抵达前选择。. 

维也纳公约》的法律依据和条约背景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 9 条是核心法律依据。它允许接受国在任何时候,无需说明理由,通知派遣国,使团团长或任何外交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或任何其他使团工作人员为 “不可接受的人”。派遣国必须召回此人或终止其职务;如果派遣国未能在合理期限内这样做,接受国可拒绝承认此人为使团成员。. 

领事人员受《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管辖。第 23 条允许接受国宣布领事官员为 “不受欢迎的人 ”或任何其他领事工作人员为 "不可接受的人"。如果派遣国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采取行动,接受国可撤回认可或停止将该人作为领事人员对待。与外交规则一样,领事规则也规定接受国没有义务说明理由。.

典型理由以及外交与领事的区别

由于不要求说明理由,官方声明也各不相同。在提供解释的情况下,常见的主题包括所谓的情报活动、干涉内政、屡次违反礼宾规定,或被描述为与外交身份 “不符 ”的行为。这些主题符合第 41 条的规定,即享有特权和豁免的国家有义务尊重当地法律,不干涉内政。.

外交人员和领事人员也处于不同的法律架构之下。外交人员不可侵犯,通常不受接受国的刑事管辖。因此,当东道国认为发生了严重违法行为,但又不能(或选择不)通过法院起诉时,"不受欢迎的人 "就成了主要的执法工具。. 

领事豁免的功能性更强:领事条约主要将豁免与行使领事职能的行为联系在一起,领事制度依赖于东道主的授权(exequatur)来发挥某些领事作用,因此撤销exequatur成为一种法律上明确的杠杆。. 

方案(简化)

声明和法律依据 东道国的关键杠杆作用
外交人员/使团团长 VCDR 第 9 条规定的不受欢迎者 如果未被召回,则拒绝承认其为代表团成员 [VCDR 第 9(2)条]
其他特派团工作人员 “根据[《维也纳公约》第 9 条],”不可接受"。 同样的拒绝承认机制[VCDR 第 9(2)条]
领事官员/工作人员 不受欢迎的人/根据[《维也纳公约》第 23 条]不可接受 撤销认可或停止考虑工作人员[《维也纳公约》第 23(2)条]

东道国遵循的程序步骤

维也纳公约》规定了各国可以做什么;议定书的做法决定了它们如何做。程序因国家而异,但共同的顺序包括:内部协调;正式通知;短暂的离任预期;召回或终止职能;离任并结束地位。.

首先,东道国在内部巩固行动基础;通常是通过外交部、礼宾官员、安全部门以及相关情况下的检察官之间的协调。在某些制度中,当豁免权阻碍起诉或强制调查步骤时,“撤诉 ”或 “巴新 ”被明确视为一种升级选择。. 

其次,外交部通知派遣国。第 9 条要求发出通知;在实践中,通常是通过外交照会发出通知,并经常通过致电使团进行交涉来加强通知。. 

第三,设定离境预期。公约》使用 “合理期限”,但各国经常规定一个较短的最后期限;24 小时、72 小时或几天,以便将决定付诸实施。这些数字期限是实践的特点,而不是条约的固定数字。. 

第四,随之而来的是离任和地位终止。特权和豁免通常在有关人员离开时或离开一段合理时间后终止,而对公务行为的豁免即使在职能结束后也会继续。接受国还必须为离境提供便利。. 

实际后果

对外交官而言,不受欢迎的人通常会立即终止其职务,并可重申东道国今后不会接受此人作为代表,包括在其抵达之前。解除职务的方式是终止职务和离境,因为虽然特权适用,但逮捕和起诉受到严格限制。.

对特派团和双边关系而言,后果从可控的人员调整到重大的外交升级不等。巴布亚新几内亚在发表声明后往往会采取对等措施。在更严重的争端中,国家可能会召回使团或断绝关系;即便如此,接受国也必须尊重和保护使团的房舍、财产和档案,并为使团离开提供便利。.

重要的是,法律制度不会因为关系紧张而消失。虽然特权适用,但外交馆舍仍然不可侵犯,外交官仍然受到保护,不会被逮捕和拘留,因此,驱离是通过结束接受和允许离开来实现的,而不是通过武力。. 

著名案例研究

南非和以色列:2026 年 1 月 30 日。南非国际关系与合作部以 “违反外交规范和惯例 ”为由,宣布以色列大使馆临时代办 Ariel Seidman 先生为不受欢迎的人,并称其行为违反了《维也纳公约》。声明要求在 72 小时内离境。结果:巴布亚新几内亚发表正式声明,规定了最后期限,作为主权和礼宾方面的回应,而非法庭程序。[南非 DIRCO 媒体声明(2026 年 1 月 30 日)。 

巴基斯坦和印度:2025年5月13日。巴基斯坦外交部宣布印度驻伊斯兰堡高级专员公署的一名工作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原因是其活动 “与其特权身份不符”,并指示该官员在 24 小时内离开。巴基斯坦还表示,它召见了印度临时代办,以传达这一决定。结果:立即通知并加速 24 小时离境。[巴基斯坦外交部新闻稿(2025 年 5 月 13 日] 

美国和南非:2025 年 3 月 17 日。在国务院的一次新闻简报会上,发言人介绍说,美国官员已将拉苏尔大使的 "不受欢迎人物 "身份正式通知了他。简报指出,特权和豁免权预计将于当天到期,并要求在周五之前离任。结果:巴布亚新几内亚通过东道国外交部渠道公开承认了这一行动,并将其与较短的离境时限挂钩。[美国国务院新闻简报(2025 年 3 月 17 日] 

建议特派团和东道方采取的核查和应对步骤

对东道国而言,准确性始于身份核实。外交和领事保护取决于类别、认证和东道国的接受程度,而不是公开宣称的头衔。英国检方指南强调,豁免权取决于级别,工作人员必须被接受并通知外交部;指南还指出,当局在采取进一步行动之前必须解决豁免权问题。.

对于东道国外交部来说,与条约一致的方法意味着:通过适当渠道发出通知;与礼宾、安全和移民系统协调;在特权适用期间避免采取侵犯使馆馆舍或外交人员人身不可侵犯性的行动。.

对特派团而言,最好的应对措施是迅速遵守规定并控制信息传递:协调召回或终止职能,通知东道国政府部门有关人员离开和人员变动的情况,并确保行为始终符合第 41 条规定的尊重当地法律和不干涉内政的义务。.

如果事件涉及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代表团应了解东道国可能会要求派遣国放弃豁免权;如果拒绝放弃豁免权,国家实践中公认的一种结果是要求撤回或使用不受欢迎的人作为移除机制。. 

简短结论

不受欢迎的人是一种正式的、以条约为基础的外交控制手段。它为接受国提供了一种合法的方式,通过撤销接受、要求召回和设定离境时间窗口来解除外交官或领事官员的职务,而无需公开说明这一决定的理由。了解这一机制非常重要,因为它解释了国家如何在国际法范围内管理高风险的外交冲突。. 

如果您想进一步探索外交,并为了解国际外交体系如何在实践中发挥作用迈出第一步,请在 wblackstone.com 发起私人顾问咨询。.